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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年中秋和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9 11:0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中心各部室:

  2017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锡纪发【2017】74号文《关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锡纪办发【2017】41号文《关于开展2017年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紧盯重要节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二、严格执行锡公建纪【2015】1号《关于严明纪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严格执行“八个严禁”。

  三、 开展“三公经费”自查自纠。综合部、财务部重点

  做好公务接待标准的审核,不得违规购买高档烟酒。综合部节前对公车停放作出明确的规定,节后对节日期间的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规严肃处理。

  四、开展节日福利自查自纠。工会、财务部检查节日期间职工福利的标准、额度、形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独立建账,台账是否清晰等。

  五、各部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廉洁自律,提醒本部门人员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禁使用公款或与参建单位人员大吃大喝,严禁参与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擅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财物等。

  六、市纪委党风室节日期间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进行从严从细、从实从紧的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主体、监督履责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市公建中心纪委

  2017年9月29日

附件一:锡纪发【2017】74号.ceb

附件二:锡纪办发【2017】41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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