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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6 11:3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466304436/2018-00026
发文日期
2018-06-06
公开日期
2018-06-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乡镇,建设,审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执行过程中请注意收集典型经验,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6日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证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苏建法〔2018〕31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市政)局、城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住建局、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7〕159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制定了《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请注意收集典型经验,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6日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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