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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7 11:1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466304436/2018-00025
发文日期
2018-06-27
公开日期
2018-06-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管理,监理,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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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全省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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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建函质〔2018〕53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全省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17、2018年全省受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园林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全省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等法规规章的情况,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二)质量行为情况。着重核查建设、施工、监理等主体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法人签署项目负责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信息档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混凝土结构工程现场抽测混凝土强度、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等工程实体质量,市政道路工程现场抽测道路压实度、结构层厚度等,园林绿化工程现场抽测种植土有效土层厚度、种植穴(槽)规格、植物材料规格等。

  (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人员履职情况。通过检查项目核查监督人员依法监督履职、重点项目监督工作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重点工作执行、队伍建设、创新工作开展及201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整改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检查时间从2018年7月1日至8月31日。

  第一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7月15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和整改,并撰写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7月20日至8月31日,我厅组织抽查,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抽查工程数量

  每个设区市抽查2项在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1项,抽查10份竣工监督档案(南京市抽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园林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各1项,抽查竣工监督档案各10份);每个县(市)区抽查1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抽查10份竣工监督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组织实施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创新检查方式,将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提高监管效能。

  (二)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跟踪落实,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三)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1名同志作为检查工作联络员,于2018年7月18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和自查报告报我厅质监总站。自查报告内容包括:1、本地区自查情况;2、今年以来本地区工程质量总体情况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3、本地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和有关法规规章等情况;4、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5、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质量受控情况;6、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7、主要原材料抽样检测情况; 8、重点项目监督工作开展情况;9、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员履职情况;10、工程材料登记工作开展情况;11、质量监督工作改革创新措施。12、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联系人:季泳

  电话:025—51868716、51868709(传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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