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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12LS121标段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4 16:1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2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4〕1437号文(项目代码:2210-320000-04-01-613738)以及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以《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312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改扩建穿(跨)越新长铁路立交工程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的复函》(上铁办科信函〔2025〕4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654号文批准,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代建单位为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312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312LS12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工程为地方涉铁工程,建设单位委托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全面负责本工程代建管理、施工期间铁路运行协调等工作。后期中标单位须全面服从代建单位管理,同时接受建设单位的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组织施工,遵守上海局地方涉铁工程管理程序。建设单位会同代建单位与中标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312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起点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城大道西侧,顺接现状洛新高架,沿老路向西,连续跨越洛南大道、新长铁路、340省道(惠洲大道)、261省道(锡西大道)、直湖港后,止于无锡、常州交界处,路线全长约10.256公里,采用设置辅路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路设计时速80km/h,辅路设计时速50km/h,项目概算约53.5亿元。

  (2)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312LS121标段:起点设置于洛城大道西侧,与现状洛新高架桥梁衔接处,起点桩号MRK147+834.220,终点位于新长铁路西侧,惠洲大道交叉口东侧,终点桩号为MK149+613.450及其辅道范围内的老桥拆除、路基、路面、桥梁(不含集中预制构件312LS71标)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对应的工程建安费约3.9亿元。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委托人通知)。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等级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③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个上跨或下穿运营铁路的道路或桥涵工程(仅限市政或公路工程)监理项目;

  (3)信誉要求: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定(监理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4)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注册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至少担任过一项上跨或下穿运营铁路的道路或桥涵工程(仅限市政或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含副职);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监项目);

  ③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一个月(一个月为2026年5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等级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监理划分为4个标段,分别为312LS121标段、312LS122标段、312LS123标段、312LS124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4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具体详见本项目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联系人:杨晓

  电  话:0510-82710679

  代建单位: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

  联系人:王小珑

  联系电话:021-51222547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  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孙靓靓、马银霞(项目负责人)

  邮  箱:xczxsz@126.com

  行政监督机构: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

  电话:0510--81827820

  邮编:214131

  8、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17:00。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5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12号楼2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特别提醒:

  ①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②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③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④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技术建议书编制要求:所有内容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和内容,技术建议书所有内容一律不得出现彩色字体、彩色图片,不得出现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信息的标记,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务必注意!!!

  (5)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监理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监理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监理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监理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监理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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