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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路(规划北外环~广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凤翔路(规划北外环~广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前期咨询设计项目

发布时间:2017-07-31 17: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翔路(规划北外环~广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凤翔路(规划北外环—广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基础[2017]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城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规划北外环—广石路 

    工程规模:  凤翔路(规划北外环--广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北起规划北外环,南至广石路,全长约10.3km,道路红线宽度36~47米主路,总投资匡算约64.66亿元。

    工期:  6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500万元

    招标范围: 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道路规划、管线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管线综合平衡、雨水管线、电力管沟、路灯、交通设施、稳评(社会稳定性评估)、通航安全评估、能评(节能评估)、交通智能化、绿化等)及其他相关服务,以及相应的工程初步勘察(包括地下管线测量,老桥检测等)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持有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资质:
⑴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②[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③[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城市隧道)专业甲级)资质];
⑵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⑶ 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公路)甲级资质。
其他规定
⑴、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⑵、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城市快速路项目的勘察设计经验,最近五年来(2012年7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一条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城市快速路的勘察设计业绩。(注:业绩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注:道桥相关专业特指“道桥、道路、桥梁(隧)、公路、交通(交通土建)”等,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⑴ 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⑵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投标须知前附表一第9项第1条“资格要求”规定的工程设计资质,并作为主要负责人对联合体负总责;
⑶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
⑷ 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项目经理需注册在主体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成员单位所需要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与主体单位相同,以诚信库资料为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31日  9:00 时至2017年08月04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8月2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城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振新路588号 地    址: 无锡市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1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单轶蓓 联 系 人: 殷志春
  电    话: 0510-82710679 电    话: 8271392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xcjjszx@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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