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JK202111013-X02]无锡美术馆建设工程MSG121标(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23-04-06 17:2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美术馆建设工程(项目名称)MSG121标(施工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美术馆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美术馆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18]2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享通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湖新城,北至新金匮路、南至吴都路、东至清舒道、西至尚贤道。
工程规模:490
计划监理期限:73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490.0 万元
招标范围: 监理范围为所有施工全过程监理(除景观绿化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方面的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江苏省工程建设优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DGJ32/TJ04-2010),争创“鲁班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19 至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总监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缴费证明) ;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其他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10人,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监理员3人。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所有人员岗位证书以及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6日 08:00 时至2023年04月11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7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享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振新路588号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
邮编:214031 邮编:
联系人:王强 联系人:季小华、王乾、顾振栋、韦雪静
电话:17315506176 电话:0510-83131355
传真: 传真:0510-831313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621155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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