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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312FG101标段

发布时间:2023-05-08 10:2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 [2023] 285号文(项目代码:2210-320000-04-01-8272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312FG1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312 国道无锡风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路线起自现状312国道与惠山区凤翔路交叉处西侧,沿老路向西,与229省道、锡澄运河等交叉后,止于与惠山区广石路交叉处,路线全长约4公里。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29亿元。(最终以概算批复数为准)。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312FG101标段,招标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机电工程(含监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保和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设计等工程的勘察(测)、施工图设计、BIM技术应用,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文件和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等相关工作。

  其中:

  ①勘察(测)是指为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

  ②后续服务包括派驻现场工作人员、组织施工图审查、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配合招标、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配合、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设计变更,交(竣)工验收配合,项目完工后地下物探(含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项目整个实施期间的对外宣传用的效果图和效果视频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

  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勘察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合同范围的权利。 

  (3)服务周期

  ①施工图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主体工程(主线土建)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其他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根据发包人要求期限提供;

  ②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进度的要求,成果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与设计成果一起提交;

  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④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要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会务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等;

  ⑤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勘察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总投资不少于10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3)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总投资不少于10亿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3年1月-2023年3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在无锡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中”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电    话:0510-82710679

  联 系 人:杨晓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电  话:0512—67629433—8015

  联系人:韩乐、张立新

  邮  箱:szjtsws@126.com

  9、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7:00。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1时0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12号楼2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的补遗书或通知(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

  (5)特别提醒:

  ①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②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6)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设计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及《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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