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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国道无锡锡沪路至锡虞立交段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27 11: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312国道无锡锡沪路至锡虞立交段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

  312XX6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12国道无锡锡沪路至锡虞立交段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1524号文(项目代码:2210-320000-04-01-588921)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3〕00436号准予,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312国道无锡锡沪路至锡虞立交段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312XX6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312国道无锡锡沪路至锡虞立交段工程,路线起点位于锡沪路南侧,沿老路向北,主线高架连续上跨锡沪路、二泉东路、友谊路后落地,并下穿东亭中路,止于锡虞立交南侧,一级公路,全长约4.472公里。

  (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312XX61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声屏障和声屏障基础、隔声窗等设施的制作、供货、运输、现场施工(安装)、测试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维护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施工项目(注: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声屏障工程的,必须显示出声屏障施工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施工金额,下同);

  (3)信誉要求: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施工类);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人员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竣工日期”为准)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本项目312国道无锡锡沪路至锡虞立交段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312XX61标段同一批次招标的还有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广石路段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312FG61标段,共计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预约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具体详见本项目《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电  话:0510-82710679

  联系人:杨晓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  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姜威杰

  E-mail:jzzbsz@126.com

  行政监督机构: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

  电话:0510--81827820

  邮编:214131

  8、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7:00。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10时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特别提醒:

  ①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②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③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所有内容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和内容,具体单位及人员真实姓名一律隐去,一律不得出现彩色字体、彩色图表等,不得出现底纹等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信息的标记,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务必注意!!!

  (5)特别说明: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②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③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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