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项目312LS22、312LS23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9 17: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1.招标条件
312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4〕143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5〕00222 号准予,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312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项目312LS22、312LS2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312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起点位于洛城大道西侧,顺接现状洛新高架,沿老路线位向西,主路高架连续上跨新长铁路、惠洲大道、人民南路、261省道、直湖港后落地,以地面式与常州段顺接,终点位于无锡/常州市界处,全长10.256公里,采用设置辅路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路设计时速80km/h,辅路设计时速50km/h。
(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2 个标段,即312LS22、312LS23标段:
312LS22标段:起点位于惠洲大道路交叉口东侧,终点位于261省道交叉口东侧,路线长度约4.255公里,对应主线桩号MK149+613.450~MK153+868.550及其辅道范围内的路面等所有工程(含沥青铣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服务。
312LS23标段:起点位于261省道交叉口东侧,终点位于无锡/常州市界,路线长度约4.222公里,对应主线桩号MK153+868.550~MK158+090.297及其辅道范围内的路面等所有工程(含沥青铣刨,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服务。
计划工期: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要求)。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③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连续长度不少于2km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或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的施工项目(须含沥青路面施工)(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施工类型)为“C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连续长度不少于2km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或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的施工项目(须含沥青路面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起始月为2026年6月)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⑤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投标资格;
③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被江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施工类型),则联合体视为“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施工类型);
⑦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⑧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⑨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5 本项目路基桥梁和路面施工共划分为 5 个标段,分别为 312LS11-LS21 标段、312LS12 标段、312LS13 标段、312LS22 标段、312LS23 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 5 个施工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具体详见本项目《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联系人:杨晓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电 话:0519-81182336转803
联系人:孙娇(项目负责人)、刘明千
E-mail:jshtcz@163.com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5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4)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7)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即“投标报表”);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且未提供网页截图证明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9)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2 312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项目312LS22标段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上午9:30时。
312国道无锡洛城大道至常州界段工程路面工程施工项目312LS23标段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上午10:30时。
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七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
8.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5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6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8.8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
(1)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
(2)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3)若出现上述情形,则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按零分计,且不再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






